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全区广播电视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本级企事业单位从事编辑记者、播音主持、电子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5月31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平台设有时政类基础课程和新闻、播音、电子工程专业课程,学员须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完成基础课程40学时,专业类别课程20学时,共计60学时。2022年、2023年报名后未完成学习的学员,可补学完成全部课程后参加线上考试。2022年、2023年未报名学员,可报名并完成全部课程后参加线上考试。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网络授课形式,各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网址:)进行线上培训。

五、培训费用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要求,培训费用每人180元,请学员自行登录平台,在线缴费和打印发票。

六、其他事宜

(一)学员完成60学时全部课程方可参加线上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可自行打印合格证书。由培训基地统一对成绩进行线上审核、上报审验。

(二)符合审验卡打印学时要求的学员,可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进行打印。

(三)凡参加本基地学习的学员,须将专业课基地选择为内蒙古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501台,否则无法在学习平台查询专业课学习计划;公需科目已注册为本基地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参加学习。

政策咨询电话:4590032 4590026

技术咨询电话:400-015-0009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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