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的贷款”,发起“贷款申请”。填写续贷的“申请表”和“续贷声明”,提交后,经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方能进行2023年度续贷工作。续贷声明内容包括在校学习情况、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不得少于100字)。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续贷声明于2023年6月底前提交。续贷声明提交后,学生需于一周内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4.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合同经审查后,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短信,同学们可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
。开学后需等候具体通知将受理证明交至A108办公室,完成后续工作。
5.学费缴纳
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学费不进行线上缴费,住宿费正常线上缴费(缴费等待后续通知),返校后凭受理证明
到教学A101支付宝或刷卡缴纳除生源地贷款外剩余部分。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申请工作
学生如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各金融机构对续贷申请材料的要求不尽相同,学生本人可依据当地经办金融机构的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开具相关在学证明的工作
为协助广大学生做好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学院及学籍校需为其开具相关在学证明。现将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周知各班级学生,务必让学生本人联系家庭所在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不同所在地资助中心,要求不同),了解清楚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是否需要开具相关在学证明;
(二)如需开具相关证明(有两种情况)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只需学校开具统一制式的在学证明:
(1)请学生本人按照附件中的各学籍校证明模板,填写统一制式的在学证明。(附件中,标注红色字迹的需要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2)证明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于6月16日前交至A108。审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及学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2.需从其他渠道下载统一制式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1)学生本人下载并打印相关证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学生将打印后的证明材料交至A108,由学工办老师审核其信息的准确、有效性。
(3)审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及学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三)请办理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务必在6月25日前,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续贷申请,以便学校在暑假前予以审核。
四、温馨提示
1.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7:30)
2.资助热线电话 :022-58685023、58685134。
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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