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盐教科发〔2016〕25号
各中心校、区直校、民办校:
《盐湖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暨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教科局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
2016年6月
盐湖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暨规范办学
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的意见》(晋教基〔2014〕18号)精神、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运教基字〔2016〕36号)、《关于在运城中心城区进行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运教基字〔2016〕41号)及《2015年运城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运教基〔2015〕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管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益,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特制定我区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2016年招生工作由区教科局统一安排,采取学校审查资格、区教科局监督实施的办法进行。学校要严格审查进行资格确认,招生入学与学籍注册同步进行。
1.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农村小学招生由中心校划分辖区各小学所服务的村庄,安排本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日-8月15日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到服务区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具体时间以学校公示为准)。城区小学坚持以“以房产和户口为主,就近入学”的原则,凡户籍、房产在服务区,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房产证、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儿童预防接种证在7月1日-8月15日到服务区所属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具体时间以学校公示为准)。学校要为每一个入学孩子建立入学档案,留存入学学生的房产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
2.初中招生
农村初中按照中心校范围,实行区域内小学对口直升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行招生。城区初中实行划片招生,户籍、房产在服务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在外服务区或民办学校就读的本辖区小学毕业生)7月1日-8月15日到相关初中学校报名(具体时间以学校公示为准),报到时需出具以下材料: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学校要为每一个入学学生建立入学档案,留存入学学生的房产证、户口薄、小学毕业证复印件。
3.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招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招生文件“免试入学”的精神,严格按照教育局审批轨制进行招生,严禁超轨制、超班容量招生,严禁提前招生,严禁采取选拔方式进行招生,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小学招生要求留存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从7月1日开始,8月15日前结束。要按照区教科局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
热门民办初中力行中学东、西校区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的50%摇号录取,50%自主招生。学生或监护人登陆运城市教育局指定网址,进入运城中心城区部分民办学校报名入口,根据意愿自主在网上报名,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时如实填写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或全国统一学籍号码)。7月中旬在社会各届监督下公开摇号录取。
4.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为农民工子女就近安排在服务区公办学校就读。
农民工子女在城内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①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必须是一年以上)或房产证。③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④儿童预防接种证。⑤小学要提供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学籍卡。学校要为每一个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建立入学档案,留存入学学生父母的进城务工证明、居住证、户口簿、外出就读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明,农民工子女入学后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各中心校要根据区残联认定的残疾儿童名单,落实本服务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就读,根据残疾程度逐一就就学方式与家长进行协商。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要安排在本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确实不能到校就读并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的普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各普通中小学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6.驻运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入学
驻运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入学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根据运城市双拥办有关精神,驻运部队子女入学执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读。
7.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严格公开招生,阳光招生。各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要求必须设置“招生公开专栏”,做到“八公开”: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或对口直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
严格按服务区招生。服务区学生入学坚持以“以房产和户口为主,就近入学”的原则,凭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服务区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小学原则上只招收学区内适龄儿童。严禁跨行政区、跨服务区招生。
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严禁招收借读生。
严格查验儿童预防接种。学校要认真查验所有入学学生预防接种证,督促家长按要求完成入学学生预防接种。
严格均衡编班,阳光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名义举办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8月28日左右,双轨及以上学校使用省教育厅统一配发的编班软件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邀请新闻媒体、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均衡编班仪式。
二、普通高中考试及招生工作
1.全省统考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历史75分)、体育50分、理化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10分,总分值为730分。
2.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办法。①所有普通高中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政策,按照“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②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填,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③继续执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制度。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运城中学65%的招生计划结合办学规模等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向农村初中倾斜。盐化中学向初中学校分配100名定向计划,录取时按照分配计划名额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康杰中学、运城中学分配计划在统招线下最多降低50分录取。享受分配计划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分配名额所在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在该校就读至少两年以上的正式学生;往届生不享受优惠政策;无初中学籍或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符的,不享受优惠政策;城区学生在农村初中报名参加中考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报名审查环节的相关人员责任。④为鼓励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多样发展,允许运城中学提前对口录取品学兼优的初中学生,具体指标报区教育局批准。⑤市直初中学校学生可报考市直高中、盐湖区公办高中、运城三中、户籍所在地公办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运城中学将市直初中纳入定向分配计划范畴。民办初中学生可报考户籍所在地公办高中学校。⑥普通高中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生部门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高中学籍注册最低分数线为高中录取时最低分数线。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及时在新闻媒体和官网()公布普通高中招生结果和招生补录实时动态。
5.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从2016年起,特长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批次录取的办法。各高中学校可结合实际向区教育局申请招收部分优秀的体育、美术、音乐、书法等特长生。
特长生招生由学校制定方案,报区教科局批准,由学校组织实施,教育局进行监督审核。方案内容包括报名时间、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组织机构、安全预案和录取原则等。特长生测试时间为6月10日-6月15日,测试成绩公示后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特长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志愿填报时间相同。
6.继续实行往届生加分制度。普通高中招收往届生时要在应届生录取分数线上提高20分。中考应往届学生的认定工作由区学籍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共同认定。
7.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公平公正进行录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严禁擅自组织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注册学籍
8.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工作。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职分流疏导工作的意见,大力宣传近年来国家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所出台的在就学、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学生选择一条最适合自己发展、成长、成才之路,鼓励学生报考职业类高中,努力掌握实用型技术,为国家和社会储备技能型人才。
三、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各校要深化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好中小学招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制止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心校长、区直校长是本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安排辖区内初中小学的招生工作。集团主校校长是集团校招生的主要负责人,要对各校区统一安排招生时间,确定招生办法,公布招生范围。中心校,区直校、集团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校招生实施方案要于7月1日前报教育股。
各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公布相关政策和招生结果,要对家长热情接待,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和学生知晓政策、理性选择学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教科局将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提前招生、违规宣传高(中)考成绩、违规乱挖优质生源等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对学校给予约谈、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削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查实的招生过程中的钱学交易、权学交易等行为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着力打造风清气正教育发展大环境,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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