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3193906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iwei@cmu.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邮箱:bkzsb@cmu.edu.cn
辽宁大学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沈阳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阳武圣校区(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理工类专业在沈阳崇山校区办学,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在辽阳武圣校区办学,英语、日语、俄语在辽阳武圣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均有办学(以辽宁省招办公布计划时说明为准),其他专业在沈阳蒲河校区办学。
校园占地面积145.9万平方米(约合218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5平方米;生师比17.8:1;专任教师146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687.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478.6元;图书287.4万册,生均图书94.9册。
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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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限制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
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朝鲜语。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投档比例
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沈阳建筑大学
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专任教师81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236.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751.6元;图书153.94万册,生均图书88.3册。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19年不设预留计划。
语种限制
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有:
机械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投档比例:沈阳建筑大学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沈阳建筑大学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沈阳建筑大学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沈阳建筑大学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沈阳建筑大学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沈阳药科大学
校园占地面积143.5万平方米(约合2151.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0平方米;生师比16.8;专任教师68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624.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7228.2元/生;图书106.0万册,生均图书83.3册。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面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就业和各省市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培养药学领域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人才。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外语及性别要求
语种不限,所有外语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与考试,请其它语种考生慎报;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大类招生
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以“分数清 (分数优先) ”的方式录取,学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理科综合成绩、考生获奖或特长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沈阳农业大学
校园占地面积1971591.2平方米(约合295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6.4;专任教师119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025.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305.4元;图书128.2万册,生均图书62.2册。
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2.学校的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办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档,当投档线有多名同分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时,为了保证考生利益,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当生源省份一本线上生源非常充足时,在投档前向该省调入计划,录取优质生源。同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使用办法。
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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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收取
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退费。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录取原则与办法
学校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录取办法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再按分数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确定专业,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具体招生类别和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
(1)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和应用生物科学等6个专业。
(2)动物生产类:包括动物科学和蚕学等2个专业。
(3)动物医学类:包括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方向、植物检疫方向)和动物药学等3个专业。
(4)林学类:包括林学和森林保护等2个专业。
(5)工商管理类:包括会计学和市场营销等2个专业。
(6)农业经济管理类:包括农林经济管理和农村区域发展等2个专业。
(7)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等2个专业。
(8)土木类:包括土木工程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2个专业。
(9)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和农业水利工程等5个专业。
(10)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等2个专业。
(1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和粮食工程等3个专业。
(12)化学类:包括化学和应用化学等2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草业科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测绘工程、水产养殖学、园林、风景园林、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生物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包装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等25个专业。
沈阳医学院
校园占地面积48.80万平方米(约合731.6亩);建筑面积26.0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70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万元;图书99.2万册,生均图书71.7册;生师比10.5。
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70年来,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转型发展战略,是一所办学条件优良、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不断提升的本科医学院校。
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录取过程中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为准,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无政策加分者;其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英语、语文。
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招生男女不限,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本科助产学、专科护理、专科助产专业志愿的考生。
沈阳城市学院
沈阳城市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绿岛森林公园,毗邻桃仙机场。学校致力于建设一所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沈阳城市学院2015年成为辽宁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学校,2017年被列为沈阳市委部校共建单位。学校先后荣获“中国最美大学”“中国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中国最具就业竞争力学校”等称号。2019年,在艾瑞琛校友会网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学校名列民办高校辽宁第一,东北三甲,全国20强,进入中国顶尖民办大学行列。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家长及考生,我校将于6月在以下地区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欢迎各位考生和家长到场咨询。
沈阳城市学院
参加辽宁省内高招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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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学院
参加外省、市高招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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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沈阳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咨询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在全国高考改革的大背景下,考生及家长将面临了解政策、选择学校、填报志愿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学校开通了“沈阳城市学院高考招生咨询官方QQ群【QQ群号:284612610】”。
招生咨询电话:024-89597888,024-89597555。
沈阳大学
沈阳大学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校园占地面积52.8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3:1;专任教师121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6%。
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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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将用英文授课,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收费情况说明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1000元—1200元/年/生标准收取。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学年、二等1000元/人/学年、三等600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类学生一等3500元/人/学年、二等1500元/人/学年、三等800元/人/学年),学校另设单项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学年、二等2500元/人/学年,市政府助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三等5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以及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录取办法说明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考生针对体检要求填报专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中师升本:按照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考生语文+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从2020年起,不再招收五年制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学生。
(3)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5)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无专业级差分数。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文科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份承认其他本科院校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体育学院授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科考生)。
创业/副业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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