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我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我校1364名学子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总计金额997.52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壹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财政部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科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学生必须为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由校方配合,考察申请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情况和贷款资格,对于受过行政处分、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由于非疾病原因留级的学生,银行不能给予贷款;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7.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贰
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
助学贷款对比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学生向当地的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并将回执单在入学后交至校资助中心。
校园地助学贷款在入学后统一在中国银行学院路支行申请办理。
2.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批通过后,银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学校财务处,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财务处用该项资金缴纳学生所欠学费及住宿费,并将剩余资金拨付至与学生一卡通绑定的银行卡中;若学生相关费用开学时已经自行缴纳,财务处会将全部贷款金额拨付至与学生一卡通绑定的银行卡中;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款项将直接汇至学校财务账户中,财务处按照放款明细扣缴学费和住宿费,若学生已经提前缴纳,财务处将把这部分款项返还至学生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中。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本学年已经申请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叁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
1.办理学生向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县资助中心及办理银行进行审核。
3.签署贷款协议。
4.开学后携带银行的受理证明在指定时间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生资助中心。
5.贷款发放。
6.毕业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毕业确认。
7.离校后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
对已经在生源地成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老生,学院会在每学年开学时统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统一提交至北航学生资助中心。
肆
如何续贷
学生第一年申请成功后需每年6月份在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服务系统中提交续贷申请,于暑假期间前往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并在开学后将受理证明提交至校资助中心。
【特别提示】各位贷款同学一定要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一定要做到诚实守信,不要因为违约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以免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出品|知心助航工作室
来源|北航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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