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冢书”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在《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中论道:“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者有三。一为孔子壁中书,二为汲冢书,三则今之殷墟甲骨文字、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处之汉晋木简、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及唐人写本书卷、内阁大库之元明以来书籍档册。”依此说法,后人将汲冢书、安阳殷墟甲骨文、汉武帝时从孔子旧宅夹壁中发现的古文《尚书》等儒家典籍、甘肃敦煌藏经洞并称为我国文化史上的“四大发现”。成语“汲冢鲁壁”,即源于此。

一、“汲冢书”的发现

竹书发现于汲冢,因此得名“汲冢书”。汲冢位于今新乡境内。在今天卫辉市孙杏村镇娘娘庙村西南有一通“汲冢书”遗址纪念碑,碑上注明是新乡市文物保护单位,为卫辉市和新乡市两级人民政府所共立。

“汲冢书”的发现源于西晋时期盗墓的一个偶然事件。关于具体出土时间,在史学界颇有争议。梳理之后,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西晋武帝咸宁五年说,此说以《晋书·武帝纪》和张怀瓘《书断》为代表;二是晋武帝太康元年说,《晋书·卫恒传》《晋书·律历志》及《隋书·经籍志》等持这种观点;三是太康二年说,晋荀勖《穆天子传·序》《晋书·束皙传》《太平御览》及太康十年汲县令范阳卢无忌立《齐大公吕望碑》都持这一观点。其中,太康元年不准盗掘了汲冢,次年,即太康二年,汲冢书上缴官府当为可信。当时一个名叫不准的盗墓贼趁着夜色的掩护,盗挖了一处古墓。根据经验,盗墓者原以为如此高大的墓冢内一定会有丰厚的陪葬财宝,为了在漆黑的墓道里寻宝照明,不准就将身边触手可及的竹简点燃当火把。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些竹简就是价值连城的史书文献,在黑暗中一心寻找他梦中的金银珠宝,就顺手拿来点燃了照明,许多竹简因此被烧得只剩下余烬。当地百姓发觉古墓被盗后,报官破案,官府后来仅追回一部分钟鼎、编钟、玉器等随葬品,剩下的就是一地狼藉、焚烧后散乱不堪的残简。

对这段历史,《晋书·武帝纪》中有明确的记载:“汲郡人不准掘魏襄王冢,得竹简小篆古书十余万言,藏于秘府。”《获嘉县志》(民国二十四年)也有记载:“魏襄王冢在县北三十二里。俗名大梁冢,即古之汲冢,或谓为魏安釐王冢。高二丈余,大数十亩。晋太康二年(281 年)为盗不准所发,得竹书数十车。”这批竹简上的文字皆用蝌蚪文所书,属于古篆,都是先秦的古文字,普通人无法识别,最后装了“数十车”被运送到当时西晋的都城洛阳,官方组织当时的著名学者专家进行整理释读。

二、“汲冢书”的整理

一下子发现这么多竹简古书,自然成为朝野上下的头条新闻。历经兵燹之乱,尤其是经过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大劫,先秦古籍善本存世者可谓寥若晨星、凤毛麟角。这些善本到底是什么样子,很少有人亲眼见过? 对于“汲冢书”出土这件事情,当时的西晋朝廷极为重视。自太康二年开始,晋武帝下旨命令开始整理这批用漆书写的来自汲郡的蝌蚪文竹简,工作任务交给中书监荀勖和他的助手中书令和峤负责。竹简原始长度为 2 尺 4 寸,每简 40 字。荀勖态度十分审慎,他用 2 尺长的纸来誊写竹简上的文字,尽量保留原简的长度,保持竹简原来的规格。历经秦始皇统一文字、焚书坑儒,这些秦之前的状似蝌蚪的古代文字已经和时代完全隔离,成为死去的文字。“蝌蚪文”之称始于汉末的郑玄和蔡邕,为古篆。当时魏国的文字和秦国的小篆差异颇大,属于古篆。时代使然,难以释读,甚至在当时算是一流学者的荀勖、和峤也已经不能完全辨识。如何使之复活? 后来,他们借助《三体石经》(曹魏正始年间,用古文、篆书、隶书三种文体所刻)做工具书,逐字逐简进行核对翻译,费尽力气,终于才把竹简上的蝌蚪文字改写成当时的通用文字。但是,仍有数量庞大的竹简等待破译。西晋当时著名学者卫恒、束皙也都参与了竹书的整理工作。

然而好事多磨,期间又遇上“八王之乱”等数次政治事件的干扰,秘书丞卫恒在从事“考正”时被杀,使得汲冢书的整理工作进度遭受很大的冲击,幸而有卫恒的好友佐著作郎束皙继续译读。挚虞后来继续考证汲冢竹书,他将当时宫廷所藏的大量古代善本书籍作工具书,继续校正。《晋书》对汲冢书的这一整理过程有着详细的记载:“时秘书丞卫恒考证汲冢书,未迄而遭难。佐著作郎束皙述而成之,事多证异义。时东莱太守陈留王庭坚难之,亦有证据。皙又释难,而庭坚已亡。散骑侍郎潘滔谓接曰:‘卿才学理议,足解二子之纷,可试论之。’接遂详其得失。挚虞、谢衡皆博物多闻,咸以为允当。”由此可见,“汲冢书”的整理倾注了西晋当时众多一流学者荀勖、和峤、卫恒、束皙、张华、杜预、挚虞、王接等人的心血,属于当之无愧的“国家工程”,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鲸吞海水尽,水落珊瑚出。这一项艰苦庞杂、费时耗力的文化工程断断续续,前后历时二十载,历经两代人的艰苦努力,一直持续至“八王之乱”结束、西晋即将覆灭之时方才告一段落,“汲冢书”逐渐露出了它的庐山真面目。

《竹书纪年》有原本、古本、今本和真伪之分。所谓原本即指西晋时荀勖、和峤等人所整理编次之本,这是最早的原本,成书不久即在东晋战乱时期散佚。《隋书·经籍志》中有《纪年》12 卷,《新唐书·艺文志》亦有《纪年》14 卷,内容上可以彼此印证,大致相合,称之为“古本”,可惜这些“古本”宋朝时已经不全。“今本”初现于明嘉靖年间,清代的学者钱大昕认为是“宋以后人伪托”,姚振宗也在其《隋书·经籍志考证》中认定为是明代范钦(范钦即国内现存最古老的藏书楼之一、闻名天下的宁波“天一阁”的主人) 作伪。实际上今本《竹书纪年》也并非全是范钦伪造,而是他依据自己天下无双的“天一阁”丰富的藏书,参考各种《竹书纪年》古籍辑录而成的,凭范钦的性格和才情,以个人喜好删减或杜撰局部,在所难免,不足为怪。近代大学者王国维先生以自己的真知灼见和严谨的学术态度,在《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中划清了今本《竹书纪年》的真伪部分。除伪造部分外,今本《竹书纪年》其余部分应是引自散见于各种古书中的原本《竹书纪年》内容,其价值不容否定。

“汲冢书”的整理的确经历了一番曲折历程,凝聚了自西晋到隋、唐、宋、明、清,直至近代不同历史时期众多一流学者的心血和智慧。

三、汲冢书的内容

据史料记载,从数十车的“汲冢书”竹简当中共整理出各类文献 17 种,计 75 篇,其中完整的 68 篇,残缺的 7 篇。

( 一) 内容分类

按照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史书类的《周书》《国语》和《纪年》13 卷;地理类的《事名》《图诗》;神话小说类的《穆天子传》《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等,卜筮类的《周易》《易繇阴阳卦》等,另外还有一些杂类如食田法、大历等。《获嘉县志》(民国二十四年)记载:“命荀勖撰次之以为《中经》,列在秘书。”一些重要的被编入西晋当时的图书目录《中经》中列为典籍。所有这些文献资料中,价值最高的当是《纪年》13 卷与《穆天子传》。

( 二) 《竹书纪年》

北魏郦道元在其著名的地理学著作《水经注》中引用《纪年》13 卷中的文字时,将其称作《竹书纪年》,后世延称。《竹书纪年》是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写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内容翔实,史料丰富,记载了夏、商、周等各个时期的重要历史事件,起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到战国时期韩赵魏“三家分晋”之后始沿用魏国纪年,述魏国史事,直至魏安釐王二十年。《竹书纪年》叙事与《春秋》皆多相应。我国著名先秦史专家李学勤认为:“《竹书纪年》在研究夏代的年代问题上有其特殊意义,正在于它是现知最早的一套年代学的系统。”

( 三) 《穆天子传》

“汲冢书”中的《穆天子传》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是一部不可或缺的重要作品,可与古代神话传说故事集《山海经》相媲美。此书共 6卷,7 000 余字。它是我国目前所发现的最早的传奇小说,后世的《汉武帝内传》《神仙传》等都明显受其影响。《穆天子传》是描写周穆王西征的神话故事。作品用洗练细腻的文笔叙述了周穆王率领随从,驾驭八骏遍览河山,行驶万里,北达流沙,西抵昆仑,在仙境瑶池会见西王母后凯旋而归的故事。曲折的故事情节,巧妙的整体布局,生动的叙述语言,影响深远。《穆天子传》较为详细地记录了周天子的生活起居和游历行踪,也可以视作是一部最早的帝王起居注。

四、汲冢书的价值

“汲冢书”的文史价值是多方面的,这里主要探讨《竹书纪年》。

郭沫若先生曾经在《论古代社会》一文中论及《竹书纪年》:“最可惜的是一部《竹书纪年》。这是西晋泰康二年发掘的一座古墓中出土的物什。这座古墓,有说魏安釐王之墓,有说魏襄王之墓,以魏襄王墓为可靠。墓里有许多珍宝,又有许多竹简,所可惜的,发掘古墓的不准不是为考古而发掘,而是为了盗取宝物而发掘。大凡盗发古墓,多是从远处打地道而入,地道中黑暗无光,便把墓中竹简,作照明之用。因此,最宝贵的竹简,被烧掉了很多。墓中残余竹简,旋经晋朝学者束皙等整理,以竹简上所书系用编年体的方式编成,取名为《竹书纪年》。《竹书纪年》,也就是魏国的一部历史。”“竹简被烧掉一部分,已很可惜。更可惜的,是《竹书纪年》这一部书,传到宋朝,又失掉了。失掉的原因,由于里面叙述的史事,和后人奉行的正史多不同,遂被目为异端,不见尊重,因而渐次散失”。郭先生对《竹书纪年》的发现和出土时间、整理的过程、流传散失的原因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竹书纪年》所记载的史事和后人奉行的正史多有不同,遂被视为异端,这是不被重视的主要原因,而这恰恰是这册通史的最大价值所在。

《竹书纪年》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在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时限的学术认定方面,《竹书纪年》是可靠的史料根源,也是其他历史文献所难以替代的。特别是国家“九五”重点科研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将《竹书纪年》视为重要的历史典籍作为参考辅证,如将夏朝的存在时间确定在公元前 2070 年至公元前 1600 年,即主要是根据《竹书纪年》留存的历史文献资料做支撑。《竹书纪年》,体例类同《春秋》编年史,且魏国是从西周初年的封国晋国分出来的,所纪先秦史事,比较接近于真实。所以许多历史著作都引证《竹书纪年》作为重要历史事实依据,如郭璞《穆天子传注》、干宝《搜神记》、郦道元《水经注》、司马贞《史记索隐》、欧阳询《艺文类聚》、李善《文选注》、刘知几《史通》、李昉《太平御览》、王存《元丰九域志》、罗泌《路史》、胡应麟《三故补逸》、鲍彪《战国策注》、顾炎武《日知录》等,由此可见《竹书纪年》在历代学者心目中的重要价值和特殊地位。

《竹书纪年》是研究我国上古先秦史的重要依据,其埋藏早于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焚烧儒家经典86 年,此点在宋代赵明诚所撰《金石录校证》中记载的《晋太公碑》可为明证:“太康二年,县之西陲,有盗发冢,而得竹策之书,书藏之年,当秦坑儒之前八十六岁。汲县县令卢无忌立,太康十年三月云。”《竹书纪年》的最大特点,就是它所记载的史实与传世的其他历史书籍所记载的相异,但是却与甲骨文、青铜铭文记载的史实一脉相承,彼此印证。它帮助我们纠正了先秦历史古籍中出现的诸多错误,如《尚书·无逸》篇中所提到的商代的“中宗”,《史记·殷本纪》及其他史书都认定中宗即商王太戊,而《竹书纪年》却认为是祖乙。太戊和祖乙二者之间隔着三代王。但在甲骨卜辞中有明确的“中宗祖乙”的记载,这便间接证明了《竹书纪年》所记要比太史公司马迁的伟大著作《史记》更准确,或者说更接近历史的真相。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竹书纪年》原简随着西晋的覆灭,在永嘉南渡的船头,在“五胡乱华”的兵燹征尘中,散失难寻,湮没无闻。

值得庆幸的是,后代学者们不辞辛劳地从各种古籍善本中点滴辑录,使得这部千古奇书不至于完全消失无踪,终留得一丝血脉在人间。如朱右曾的《竹书纪年存真》、王国维的《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等,是今天我们有幸所能见到的“残篇断简”,但毕竟要比彻底没有消息令人欣慰。《竹书纪年》早已经融进了中国历史学研究的核心圈,成为优良传统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是一部里程碑式的传奇史书。加之其出土于新乡卫辉,值得家乡人去认识了解和研究。

五、结语

虽然汲冢在新乡境内的具体位置无法找到确凿的证据,但汲冢位于今天新乡地区(战国时期隶属汲郡管辖,汲县城是郡治所在地)境内则毋庸置疑。卫辉市古称汲县,隶属汲郡管辖,郡治就在汲县城。《晋书》记载:“汲郡泰始二年(266)置,统县六(汲、朝歌、共、林虑、获嘉、修武),户三万七千。”由此可见,西晋时的汲郡人口繁多,经济相对富庶。即便是在战国时期,这个地区也处于魏国的经济和军事核心圈内,魏国的都城大梁距离汲郡不远,王侯级别的墓葬归于汲并不意外。新乡历史文化学者樊荣博士认为,“汲冢书”不排除出自魏国的贵族权贵或者太史之类的史官埋葬之地之可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如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讲话中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当前,国家大力倡导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博单位开发文创产品,让历史和文物真正活起来服务群众。如果新乡市政府职能部门对于“汲冢”能够给予必要的重视,有慧眼发现其中所蕴藏的巨大人文经济价值,凭借“汲冢书”,特别是《竹书纪年》和《穆天子传》在中国文化史上所具有的知名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挖掘与合理开发,使其成为人文景点,广为宣传,做活文章,必可获得社会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赢。同时,它对于打造新乡文化高地,也具有独特的价值。(本文原载于《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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