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华宇)记者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获悉,我区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1月1日启动,活动将审核评选出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进行公示,1月1日至3月15日为企业公示申请时间,3月16日至5月31日为核查和征求意见时间, 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
据了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一种通过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的政策性活动,每年开展一次。
参加公示活动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一是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二是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三是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四是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五是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六是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登陆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企业申请时首先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在“网上办事”栏下点击“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进入到“广州市工商用户账号登录”页面进行登录(登录的“用户账号”和“用户密码”一般为企业办理商事登记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点选“守重申报”,填报2016年度数据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守合同重信用”个体工商户公示活动申请表》和《参加连续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申请表》可在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服务之窗→表格下载→合同业务表格下载或在网上填报完材料后直接下载打印,也可登录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网站(http://www.gsxy365.org/)→服务指南→表格下载。申请人须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申请时间内(1月1日至3月15日)提交到增城企业信用促进会(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场合同科)。
3月16日至5月31日,增城企业信用促进会将对注册地在本辖区内的申请企业进行核查。广州市工商局将通过核查的申请企业名单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在诚信经营方面的意见。同时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及其工商企业信用平台和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6月1日,广州市工商局将经征求意见后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公示信息传送至守重公示平台,由公示机关统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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