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A级企业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连续两年(指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账簿管理,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纳税人社会诚信的评价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纳税信誉良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
1、开业经营两年以上,且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报告银行账号、及时办理年检和换证;
2、征期申报率达100%,准确率达95%以上,应纳税入库率100%,且能按税务机关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3、连续两年无偷税,抗税记录;
4、连续两年无发票违规记录。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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